標題下得很大,結果看了看自己寫的內容很虛,不過還是想要表達一下自己對這個議題的想法與掙扎,希望若干年後回頭再看這一篇文章時,我已有答案。

 

「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齣戲,我還沒看,但有劇透的分析文章已經看了幾篇。從大學上中華民國憲法這堂課被問到「是否支持死刑」後,想了這麼多年始終沒能想出一個答案來。我也很希望自己對於這個議題能有一個明確的定論,這樣就不用總是掙扎。只是在當前的社會氛圍中,要說出自己對「死刑」的不確定與懷疑,大概就會接收到一連串的撻伐、謾罵,如果這些言語是石頭,我已然被石頭砸死了吧。希望未來的有一天,我能好好地將「死刑」這個議題想得透徹,能得出一個對得起自己的答案,現在的我還在刑罰中的「預防理論」階段,不確定未來會站在哪一方。但在這之前,我是佩服廢死聯盟的,能夠這樣堅持傳達理念,帶來一些與當前社會主流不同的想法,儘管他們是這社會的絕對少數,儘管他們被罵得這麼慘,還是繼續嘗試與這社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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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刑罰」這件事,對於犯了重罪後的人們,判處死刑究竟是否正確?死刑真能得到我們想要的正義嗎?把他們關起來,然後呢?把他們殺了,然後呢?如果一個犯了重罪的人最希望的就是求死,而只是缺乏勇氣傷害自己,故改採傷害他人做為得遂己願的手段,死刑對他究竟是懲罰還是禮物?  

 

每每看到重大刑案或酒駕撞人致死,憤怒時的第一個念頭就是以命還命,可是死刑真能得到我們想要的正義嗎?我們逞了一時之快,我們跟殺人犯的差別在哪裡?本質不都一樣是奪去他人生命嗎?如果應報理論在現今這個社會是行不通的呢?我們明明有了死刑或重刑卻還是無法遏止悲劇、慘劇。問題會不會從來不在刑罰本身?而是社會的支撐體制出了問題?這個社會總是紅了眼般急於將人處之而後快,卻忽略背後的成因,於是今日哀痛、明日悲劇卻不斷重演。

 

之前看到李茂生教授臉書一篇對於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綱要的描述中提及:「(略)你去嘗試問一下六歲小兒,問他將來想當什麼樣的人,你一定會得到總統、建築師、鐵道員等等的回答,絕對不會聽到想當大壞蛋或犯罪者的回應。然而,數年後,待他成長,你卻會發現在台灣每年都會有數以萬計的少年陷入犯罪的深淵。這些犯罪少年每個人的身後都會有段令人鼻酸的過往,每個都是教育與社福系統沒有確實承接住的對象。他們的犯罪行為或下一步即會觸犯刑法的不良行為是一個警訊,而少年司法即是最後的一道防線,如果不能在此提供更為綿密、周到的資源,協助其理解自己的狀況,並嘗試脫離惡劣的生存環境,那麼他將無法自救,等待在前端的就只剩灰暗的人生。」

 

死刑或重刑從來不是解藥,我們只是幸運在人生轉折中能被接住,不是犯錯的那個人。如果社會安全網能好好地張開,儘管我們不可能接住每一個人,但有許多悲劇是能狗避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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