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堂堂邁入第四年,

本公司的規定是兩天以上的假會送到大老闆手上

每當這種時候我就會煩惱請假理由要怎麼寫

畢竟總是不好意思直接了當地說:本人要去玩之類

如果只用區區「處理私人事情」此類爛理由又好像很失禮

如果我是主管看到都會忍不住皺眉頭,

想說哪裡來的神經病,請假理由也太避重就輕

偏偏我又不是個會說謊的人

總是為了請假理由而傷透腦筋呀!

六月份去日本,想說本年度個人我已經非常誇張出國玩耍兩次,

這次出去玩應該要低調一點,然後想說端午節是連假很多人都要返鄉

靈機一動,就在請假理由上大喇喇寫著 返鄉

 

 

等老闆要簽我的假單時,

老闆就說:你又要去哪玩啊?你又要去哪玩啊?你又要去哪玩啊?

總之,重點是我忝不知恥的寫了返鄉,卻被發現是要去日本,老闆應該想說現在的人都好不要臉,一點都不愛台灣

明明台灣人還拿台灣護照,竟然去日本說是返鄉.....

經過了這次事件,我還是不知道該怎麼寫請假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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