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整理出一堆不要的舊衣服
想說士林國小那邊正好有一個舊衣回收箱
自己星期五晚上就不住在士林了
等不到資源回收舊衣物
就把衣服拿到那邊回收
走過去發現舊衣回收箱旁邊都是衣服
似乎是放不下只好堆到外面
東西放下轉身要走的時候
一陣亮光
一個男的從旁邊椅子上走向我們
手裡拿著像機
一開口就質問我們怎麼把衣服放在地上 不知道這樣不行嗎?
這樣是可以罰款的...

被質問的當下 我整個不知所措
只是一直強調我要搬家
根本碰不到一五資源回收的時間
事後走回去的路上
越想越不對勁
越想越生氣
我覺得這根本是陷阱!!

當一個環保人員在那邊看到舊衣回收箱已爆滿
為什麼他當下的選擇不是通知相關人員前來處理 排除狀況
而是選擇讓這情形繼續
自己則待在暗處等待下一位回收舊衣物的民眾 然後拍照告發
為什麼?
如果他是因為看到民眾明知舊衣回收箱已爆滿仍繼續放置衣物而不滿
因此有如此做法 那我更加無法認同其作為
因為你可以不讓這種情形繼續
可以這麼作卻不那麼作
圖的是什麼?
就算告發又如何?
這樣躲在暗處設下陷阱 是何居心?

明知道當有第一個人把垃圾放在角落
接著就會有人跟進
因為放在角落的垃圾是一項誘惑
引誘人作為
那就不要放誘餌
試圖使人為不法之情事 誘使人犯罪

不可否認我有錯
但是我有一種被陷害的感覺
不當得利
政府為什麼要欺負小老百姓
法律是要保障人民
現在公平正義死到哪裡去了?

後悔自己行政法修的不好
真想反駁那個壞蛋 超賤的
我要跟法律系當好朋友
下次遇到這種事 我要call in~
就跟我覺得吳胖胖可以申請國賠一樣
今天的這件事充滿爭議和瑕疵

喔~我超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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